一、总体进展情况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麻栗坡县制定印发《麻栗坡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完成问题9个(其中:通过州级验收8个,县级自查自验并报请州级验收1个);2025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整改2个(即: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50-42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均达时序进度。
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不明显。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资金筹措难度较大,老旧城区管网改造进度缓慢,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仍不明显。
(二)水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等形势依然严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等问题,虽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验收,但在水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仍然面临较大挑战,比如城市“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慢等,导致污水进入河道影响水质提升,秸秆焚烧、企业扬尘治理不到位、烟花爆竹燃放等对空气质量改善带来较大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和汇报,积极争取上级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的支持,全力保障全县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强资金筹措及监管,确保环保项目发挥效益。
(二)巩固整改成效。以已完成整改验收的9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畴阳河水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持续巩固历次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坚决防范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三)抓好验收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认真督促责任单位抓紧问题整改,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时限整改落实到位;对已报请州级验收的1个问题,积极对接州级牵头部门,按要求配合做好州级验收工作。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