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环督字〔2023〕41号)要求,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力抓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文委〔2023〕513号)要求,结合实际,麻栗坡县制定印发了《中共麻栗坡县委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栗坡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麻委〔2023〕144号)、《麻栗坡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麻环督字〔2024〕1号),由整改牵头单位针对整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麻栗坡县涉及整改的22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3项(即:问题55-29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55-42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55-46乡镇垃圾一体化治理水平不高),其余的整改任务均按照整改方案由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协同有序推进中。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土地报建问题仍然存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耕地占补指标问题虽已由州级协调解决,但下金厂乡、天保镇南温河社区污水处理厂已纳入村庄规划边界内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入库,短时间内不能修改,该地块已不符合单独选址报批。
(二)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一是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具体的项目资金来源,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由于老旧城区管网改造难度大、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办理手续耗时长,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低。
(三)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受市场经济、企业生产经营者环保意识等影响,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如矿山生态恢复主体责任、施工扬尘治理责任等履行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切实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紧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污水收集、乡镇和农村垃圾治理等整改难点,以最坚决的态度统筹和落实好整改工作,确保22项整改任务(24个具体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针对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土地报建难的问题,将杨万、马街、董干、六河、大坪、下金厂等7个乡镇及天保南温河社区污水处理厂纳入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并委托服务公司负责项目报批,同时对大坪、董干2个乡镇进行现状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按土地报批程序开展及收集资料,确保项目所有用地顺利组件上报。
(二)继续加大企业监管力度。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环评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监管力度,及时监督和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三)深化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举报件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历届各级督察涉及点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信访件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和进村入户开展普法等机会,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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