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和要求,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的食品进行了抽检,本次抽检共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经营主体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麻栗坡县铁厂亿家人超市(陈佩鸽)销售的食品(怪味胡豆)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月6日,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麻栗坡县铁厂亿家人超市(陈佩鸽)销售的怪味胡豆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指标:n=5,c=2,m=10,M=100,实测值n1=55,n2=290,n3=1200,n4=230,n5=8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2025年1月26日,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编号为:No:SZCJ25010027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以及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SZCJ25010027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
2025年1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对麻栗坡县铁厂亿家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怪味胡豆除用于抽检外,剩余已被上级供货商召回,已无库存,执法人员未对同批次的怪味胡豆扣押。同日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怪味胡豆)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局要求当事人排查销售不合格怪味胡豆原因并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排查整改完毕。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