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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5-01-27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常态学法用法。将普法学习纳入集中学习的内容之一,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抓实行政执法培训。制定印发《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共组织开展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暨业务培训5期,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业务、公文写作与编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业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评析、耕地保护业务知识等22门课程44个课时。同时,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麻栗坡县2024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共涉及行政复议与执法工作、行政诉讼执法实务、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务、行政检察、行政执法成效评估解读、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等8门课程18个课时。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办案水平,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对涉地、涉矿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24年,我局未制定出台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高质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站住宅用地、征地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供地信息、土地审批结果、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发布信息634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单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诉讼而造成不良影响。三是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内、外监督。依法积极支持县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工作,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年内,我局主办A类人大建议2件,会办3件;主办C类县政协提案1件,协办1件;州政协提案主办1件,办复率达到100%。未收到检察建议,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和改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高质量发展“强磁场”。二是切实履行财产登记职能。全年受理并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2873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479本(其中:农村房地一体21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48份。办结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9件,涉及金额297.92万元;通过“一窗受理”办结业务78件;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结业务536件;完成“交地即交证”项目6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本;完成“交房即交证”项目1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8本;办理发放农场居民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16本;推进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为天润·怡然溪谷小区(一期)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办理转移登记63套。建立林权合同备案与林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下兴箐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落实“企业安静期”,严格按照《麻栗坡县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要求,制定《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今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0次,其中:落实“企业安静期”检查8次,特殊情形检查22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二是有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024年,补充摸排国家下发非住宅类疑似图斑14908个,开展土地巡查60余次,出动人员140余人,立案查处自然资源土地违法案件10件,结案8件;开展矿产巡查50余次,出动人员1017人,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结案1件。共发现违法行为27起,制止违法行为2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三是严格标准,开展案卷评查。从各股室抽调评查人员,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文书制作及案件执行办结和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对各股室提交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共20件进行评查,其中:合格11件,不合格9件。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经党组会通过。2024年以来,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7份。其中:行政处罚6份,行政许可1份。

(五)多措并举普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抓好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依托网格化建设深入普法,采取适应性普法,明确普法人群,开展针对性普法。深入挂钩村委会、挂钩网格区,重点针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电信网络诈骗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反恐怖主义、未成年人保护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余人次。二是切实开展各类普法集中宣传。积极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5.15节能宣传与低碳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和地球日”“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9.22国家安全教育及七乡科普周”“12.4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场,进企业宣传10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28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转发法治建设相关信息200余次。通过宣传,增强了群众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水平整体不高。从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情况来看,我局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相对不高的问题。办案人员对行政执法的流程、实体法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还需要强化。

(二)普法强基效果不突显。普法经费缺乏,普法宣传点多面广,宣传资源及力量有限,没有专门的宣传经费。部分干部职工下沉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不注重痕迹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接不够,少部分工作人员出现“打卡式”、“应付式”普法现象,普法实效不突显。

(三)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有差距。部分股室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双公示”数据录入存在录入有误等问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意识。为政者须率先奉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2024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10次,局务会议7次,讨论研究重大工作事项104件。对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究2次,集中学法10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宣讲1次。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交流研讨,积极主动参加“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相关学习宣传活动。制定《麻栗坡县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面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任务落实。按照《中共麻栗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不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2024年,通过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次,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次。

(四)落实决策机制,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更新完善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公开《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2024年,全系统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即:《麻栗坡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及《麻栗坡县11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年—2035年)》。决策时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州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无违法决策的情况。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准确把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健全完善机制,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容缺纠错”措施。对不触碰底线的违法行为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和必要的“过渡期”,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对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中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严格适用程序,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在执法实践中,抓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落实。

(三)创新普法方式,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依托各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融入工作全过程,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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