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43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01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政务楼10楼1017室)
联系方式:0876—3065800 0876-3065238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杨秀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麻栗坡县麻栗镇新苑小区 | 麻房权证麻栗坡字第00002246号、麻国用(1999)字第0063号 | 杨仕能 |
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