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返贫防控救助基金?
返贫防控救助基金,是指以县级财政投入为引导,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为基础,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设立的,专项用于返贫防控救助的资金。
二、为什么出台《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全面巩固脱贫成果,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解决监测对象(包含已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因病、因灾、因学、因残、因产业就业及其他重大事故和其他致贫返贫风险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麻栗坡县实际,设立麻栗坡县返贫防控救助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三、返贫防控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原则上用于已按程序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管理的风险未消除和当年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纳入救助。在“三类”监测对象中:
1.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
2.因有大学及以下非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家庭成员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返贫风险和进一步加深致贫风险的。
3.其他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特殊情况,符合基金救助范围,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有必要救助的监测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救助对象。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在城镇购买门面房(商铺)的;
3.家庭有其他经营性用房的;
4.有购买了价格5万元以上消费型汽车的(按现估价价值5万元以上);
5.有大额存款的(5万元以上);
6.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7属于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隐瞒家庭收入的;
9.综合分析,家庭只是遇到暂时困难,自己能够克服困难的。
四、返贫防控救助基金救助有什么标准?
(一)因重大疾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对已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患重大疾病,在医疗机构治疗(包括门诊及住院),经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等政策措施扶持后,且家庭无力负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
1.个人自付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救助60%;
2.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救助70%;
3.个人自付费用在15000元(含1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救助80%;
4.个人自付费用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救助90%。每户农户每年享受返贫防控救助基金救助不得超过2次,每年累计享受救助金额不得超过100000元。
(二)因重大灾害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唯一安全住房损毁或倒塌无法居住的农户,通过享受危房改造、恢复重建、民政补偿、房屋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后,家庭仍然无力承担住房修缮和建设费用的可申请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
1.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救助40%;
2.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救助50%;
3.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15000元(含1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救助60%;
4.家庭承担修缮、建设费用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救助70%。每户农户享受返贫防控救助基金救助政策仅限1次,修缮加固的每户救助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住房损毁、倒塌无法加固改造必须新建的,每户救助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新建住房面积按照现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下限标准执行。
(三)因教育支出较大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因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除外)在读子女较多或因学支出较大,在享受完国家相应资助政策后,家庭仍然无力负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
1.普通高中与职高救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
2.专科救助标准为3500元/生.年;
3.本科救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
(四)因产业发展失败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种植、养殖类产业严重损失,按规定享受相关帮扶政策及保险赔付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导致致贫返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每户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五)因就业不稳定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对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局域性或区域性有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导致无法正常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而收入骤减导致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六)因重大事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因其他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虽经司法程序赔偿以及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过大,家庭无力承担,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参照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和程序。
(七)其他原因导致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救助标准。因整户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收入仅靠转移性收入支撑,通过享受各类政策帮扶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可申请给予救助。救助标准: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5000元。
五、怎么申请返贫防控救助基金?
基金救助申请按照“个人申请→村级(社区)初审公示→乡镇复核→县级部门联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返贫防控救助基金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对象自愿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或委托村(组)帮助申请。由户主书面向当地村委会(社区)提出返贫防控救助基金救助申请,同时填报《返贫防控救助基金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因学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家庭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学费收据;因病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家庭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医院诊断证明;因灾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家庭需提供乡镇出具的灾情核查情况;因残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家庭需提供残疾人证明。
(二)村委会或社区初审公示。村委会(社区)收到申请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救助的监测户完成入户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村委会(社区)“两委”成员、申请对象所在村小组干部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所在村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情况、救助金额、举报途径、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乡镇复核。乡镇组建复核工作组,对提出申请的监测户进行审核、研判,召开党委会审核复核工作组提出的拟上报救助对象名单和拟救助金额后,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县级部门联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拟救助名单,及时汇总并分别反馈给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农科、市场监管、财政、民政、人社、卫健、教体、银行、医保等部门,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拟救助对象家庭机动车信息、住房信息、重大经营实体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就医就学信息、医保报销信息、救助补助信息、家庭存款信息等家庭生产经营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家庭负担情况等进行数据核查比对,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核查比对结果反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批建议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返贫防控救助基金发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由麻栗坡县慈善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情况、救助金额、举报途径、监督电话等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从公示结束次日起7日内直接兑付到申请对象提供的本人实名账户。
六、《办法》执行时间有期限吗?
2024年11月7日起执行,实施期限暂定,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