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麻栗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储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麻栗坡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经各乡镇推荐申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提出麻栗坡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1个。
现将《麻栗坡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麻栗坡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室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麻栗坡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保护室
通讯地址:麻栗坡县文化交流服务中心8楼非遗保护室
联系电话:0876—3054486;15025229228
邮 箱:244818027@qq.com
附件:麻栗坡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麻栗坡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