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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落实政策,推进发展。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畜牧业发展优惠政策,包括各种补贴、财政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撑、激励措施等,这些政策和机制对畜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
2.狠抓龙头,重点突破。一是加快龙头企业建设。通过引资或吸纳多方资金投建畜产品加工产业,建立龙头加工企业;依靠龙头,带动农户发展。二是实施重点项目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整合政策性项目资金和重点项目,按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好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3.加大投入,提高科技兴牧水平。县级财政要增加动物防疫经费和政策性畜牧业扶持资金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实畜牧业技术队伍,搞好畜牧业科技服务。
4.建议政府充分应用当前各级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优惠条件、办法,鼓励他们重视家乡农业生产,返乡创业。
提案委员会意见:
经县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建议由县畜牧局承办,马街乡政府协办。
请将办理结果打印3份,于10月31日前送县人民政府“两案”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联络委员会、提案人、附议人。
2011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