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群众信访工作,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州的安排和部署,麻栗坡县将从2008年7月10日起至年底开展为期半年的“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县委书记、县长接访时间每月安排4天,其中书记、县长各2天,具体时间安排为:
2008年7月11日、25日为县委书记接待日,7月18日、31日为县长接待日;
从8月起至12月,每月的第一、三个周五为县委书记接待日;每月的第二、四个周五为县长接待日;
书记、县长接待日接访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二、接访地点及电话
接访地点:公务大楼一楼(县档案局会议室)
接访电话:0876—6622440
三、相关要求
1.来访人员要求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接待的,必须提前3天通过来人、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约,并提供相关信访内容和要求,信访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接访顺序。
联系电话:0876—6622440
传 真:0876—6624010
邮 箱:mlpxxfj@126.com
2.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要求书记、县长接待的,从出发地就应推选代表,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县委书记、县长接待日当天如果来访人员较多,不能安排接访的,将按顺序推至下个接待日,由信访局以口头、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4.来访人员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①不得在县公务大楼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领导和公务车辆;
②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管制器具;
③不得侮辱殴打、威胁接访领导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④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特此公告
麻栗坡县“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领导干部大下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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