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口岸事务管理局
麻栗坡县口岸事务管理局于2004年3月成立,隶属于县人民政府,机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推公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为3名(一正2副),内设机构为一室二股(即办公室、规划建设股、综合管理股),现有干部职工11人(领导3人、职工8人)。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有关口岸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同有关部门拟定口岸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国家和省、州下拨口岸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及国家投资口岸配套设施项目的考察、论证、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征收和受委托代征口岸有关的国家行政性收费。
(四)负责口岸的市政管理。
(五)协调口岸查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组织协调口岸查验单位不断完善口岸出入境管理办法。
(六)协调口岸各部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涉外事件。
(七)完成县委政府及上把制改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秘、组织人事、纪枪监察、财务、档案、保密、后勤、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组织口岸单位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二)规划建设股职责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口岸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口岸基础设施的考察、立项、设计、审查、报批和建设、管理及监督;负责口岸市政管理。
(三)综合管理股职责
负责口岸贸易区、仓储区和车检场工作;组织实施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调查了解口岸的运作情况,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影响口岸正常运转的问题。
联系电话:0876—655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