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6〕95号)、《云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操作指南》(云财农〔2019〕102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麻栗坡县实际,制定《麻栗坡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合理、科学安排、使用高效、运行安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三、整合范围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将中央和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按照州、县扶贫资金清单,将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根据中央、省、州有关要求,结合麻栗坡县实际,适时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整合后的资金遵从统筹使用的原则,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
四、整合资金支持重点
(一)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围绕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种植养殖业奖补、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公益性岗位、产业就业自我发展激励等多形式发展产业,增强脱贫户持续增收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分类分项支持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带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围绕行政村通畅工程和村级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田建设、乡村旅游、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实施农户地坪、卫生厕所等入户基本生活使用功能等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项目,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雨露计划。对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继续进行助学补助,减轻脱贫户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确保脱贫学生职业教育有保障,提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素质,增强转业就业能力。
五、资金整合方式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乡村振兴走”的原则,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等方式统筹整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