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麻栗坡县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镇编制了《麻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麻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麻栗坡县),公众可查询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本级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等重点公开信息。
2. 镇人民政府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 镇人民政府在麻栗坡县莱溪路20号麻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麻栗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1. 公开内容
除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麻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麻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404室
详细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6-3054266
传 真:0876-3054277
邮政编码:663600
电子邮箱:mlzdw@126.com
3.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麻栗坡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详见附件),复制有效;申请人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 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麻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 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麻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 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麻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麻栗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6-3054266
传 真:0876-3054277
邮政编码:663600
电子信箱:mlzdw@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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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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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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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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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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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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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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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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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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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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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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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信息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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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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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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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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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政 府 信 息情况 |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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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受理号: 受理人:
下载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