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 李清友 性别:女 年龄:42岁
身份证号码:53262419******0043
用人单位: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计量员
工作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22日
事故地点: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生产车间
诊断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3日
受伤害部位:职业性急性硫化氢接触反应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事实经过:2022年1月13日受理李清友同志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据提交的材料调查如下:李清友同志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22日在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计量员工作,2021年8月22日15时左右,李清友在公司制液厂化合车间抄表作业时,发现车间工作人员突然向外跑,便跟着往外跑的过程中吸入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随后被公司送往麻栗坡县医院进行救治,后于2021年12月17日被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确诊为:职业性急性硫化氢接触反应。
拟认定结论:李清友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 “患职业病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联系单位: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6-6621738
公示日期: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
网上公示:http://www.ynmlp.gov.cn/channels/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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